(一)保險的意義:
學生團體保險是屬於團體綜合保險,凡參加保險的同學,因疾病或遭遇外來突發的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或致殘障或身故時,由承接本校學生平安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單條款約定的標準,給付保險金,使病患或遭受意外傷害的同學,獲得金錢上的補助,平安保險的保險金是來自大多數未發生傷病事故的幸運被保險人的共同分擔,所以這個保險是把大多數同學提供的金錢來支助部分不幸的同學,完全是人類互助行為。
(二)保障的範圍:
被保險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殘廢或需要住院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本契約的約定給付保險金。前項所稱意外傷害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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